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85题)

admin2018-03-30  39

问题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85题)

选项 A、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区法院应当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甲提供法律援助
B、家住A县的乙在邻县涉嫌犯罪被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因经济困难可向A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C、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丙提供法律援助,丙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D、县法院应当准许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告丁以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并告知其可另行委托律师

答案C,D

解析 选项A错误。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不属于应当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选项B错误。刑事案件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所以乙应当向邻县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选项C正确,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选项D正确。强制医疗案件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在此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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