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不属于对检察官予以辞退的情形的是:
下列不属于对检察官予以辞退的情形的是:
admin
2009-01-19
32
问题
下列不属于对检察官予以辞退的情形的是:
选项
A、旷工1年内累计达到32天的
B、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持续7天的
C、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D、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答案
2
解析
《检察官法》第43条规定了辞退检察官的情形,其中包括: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选项B中检察官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7天,未达到法定的15天,所以不应予以辞退,故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从他人处购得一块价值500万元的土地。2001年5月,甲公司与某市交通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40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2年1月办理了抵押登记,交通银行于2002年3月发放了贷款。2001年10月,甲
甲家的承包地被乙家的承包地所包围,在承包时,有一条小路通往甲家的承包地,甲为了拓宽道路,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拓宽道路1米,甲一次性支付乙5000元。甲通过该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为何种权利?
王某诉李某侵权赔偿一案,经甲市A区法院一审、甲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李某赔偿王某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王某向A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区法院受理后委托李某的财产所在地乙市B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孙某向B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孙某的
薛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薛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薛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哪些事项薛某不可以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下列行为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是()。
当事人就已经撤回的涉外仲裁案件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
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民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前进行公告。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需要公告的文件有:()
2015年2月,家住陕西省W县的孙某(男,51周岁,有配偶)依法收养了孤儿小丽(女,11周岁)为养女,后孙某多次对小丽实施性侵害,造成小丽先后产下两名女婴。2017年5月,当地群众向公安机关匿名举报,媒体也纷纷曝光此事。2017年8月,当地法院判决孙某构成
婷婷满一周岁,其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并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他途。相片洗出后,影楼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挂历出售,获利颇丰。本案中存在哪些债的关系?(2008年)
随机试题
(2010年4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x>0时,证明成立.
下列关于晚期喉癌靶区勾画设计原则正确的是
A.焦虑B.营养失调C.活动无耐力D.自我形象紊乱E.潜在并发症:出血血小板减少引起的护理问题是
用于分离细菌的粪便样本在运输中常加入的保存液是()
()是指监管机构依法对基金市场的基金发行与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规范基金发行和交易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某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300元/m3,则该综合单价中包含的费用有()。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制造企业存货成本的有()。
以下关于战略导向的KPI体系说法正确的有()。
康德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