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试述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试述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admin
2022-01-09
24
问题
试述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选项
答案
尽职调查的原则有: (1)独立原则。律师应当独立地进行尽职调查并作出白己的判断,不应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排除不良因素产生的干扰。 (2)全面原则。首先:调查内容要全面,要求能全面反映公司的运行状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涵盖公司股权状况、组织体系、各项权利义务、劳动人事关系、股东及关联公司状况等情况。其次,收集材料要全面。针对调查内容,律师必须尽可能地调集所有材料,关注细节,对于所涉及的问题,均必须有证据来进行佐证,不能有遗漏,也不能主观臆测,这也是律师客观真实地进行尽职调查的要求。 (3)勤勉、透彻原则。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当利用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对有关材料进行详细的核实,对于能提交原件的,应当要求提交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公司从有关部门调取的材料要求应当加盖该部门的相关印章,必要时律师应当亲自核实相关情况。调查中,在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状况的基础上,对于所调查的问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调查透彻深入,了解清楚。 (4)区别对待原则。律师在尽职调查中,为确保调查效率和质量,应当根据调查对象的自身特点,确定不同的调查重点。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t3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证与律师制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公证与律师制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大国和大国集团在国际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理由是()。
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的一种”。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叙述正确的有()。
国际政治的本质内容是国际社会多个行为主体的()。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本案被告居住在印度时曾依照当地印度教的仪式与一名印度女子结婚。印度的习俗与法律允许一夫多妻制。1939年5月5日,当被告的印度妻子仍在世时,他与本案的原告在英国的一个婚姻登记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来,原告发现被告已经结过婚,于是向英国法院提出请求。原告以
简述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我国公证员的是()
有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的说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漳河水》的体裁是()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以外。
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相互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担保放大倍数”越大,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越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及其子公司2×14年至2×16年进行的有关资本运作、销售等交易或事项如下:(1)2×14年9月,甲公司与乙公司控股股东P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发行甲公司股份为对价购买P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股权。协议同时约定:评估基准日为2
关于医学常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按份购买一辆汽车,甲占60%,乙占40%。后甲想出售自己的份额,乙、丙、丁、戊均想购买。乙、丙、戊出价5万元,丁出价6万元。甲()
A、 B、 C、 D、 C
建立IT服务项目预算的目的和意义不包含()。
在解决计算机主机与打印机之间速度不匹配问题时,通常设置一个打印数据缓冲区,主机将要输出的数据依次写入该缓冲区,打印机则从该缓冲区中取出数据打印,该缓冲区应该是一个______结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