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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
(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
admin
2022-05-11
25
问题
(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
选项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除名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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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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