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年卷二68题,多选)

admin2018-03-24  29

问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年卷二68题,多选)

选项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最高法解释》第95条第1款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属于肉刑方法,依此方法取得的证据当排除,故A正确。一般性的引诱、威胁均不属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故B、C错误。D选项的内容属于暴力威胁,故D正确。本题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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