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admin
2022-03-15
23
问题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登记失踪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失踪的人的财产,一律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代管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故A项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第2敖规定:一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故B项错误。
根据《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敖、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故C项错误。
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16题)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2014年卷三48题,单选)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年卷三70题)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70题)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请回答第(1)-(3)题。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2012年卷三31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
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
高甲患有精神病,其父高乙为监护人。2009年高甲与陈小美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陈小美以其双胞胎妹妹陈小丽的名义与高甲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高小甲。2012年高乙得知儿媳的真实姓名为陈小美,遂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陈小美将一直由其抚养的高小甲户口迁往
随机试题
发现艾滋病时,城镇应当发出报告的时间是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城镇应当发出报告的时间是
HLA常用分型技术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A.雷尼替丁B.多潘立酮C.胰酶D.奥美拉唑E.莫沙必利为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含胰蛋白酶、胰淀粉酶和胰脂肪酶的助消化药是()。
患儿,在学校时被发现有头虱。护士指导孩子妈妈关于灭虱措施,下列哪项不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下列销售行为不缴增值税的有()。
教师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
Analystshavetheirgoathumor,andIhavereadsomeofthisinterpretativeliterature,(1)_____withoutbeinggreatlyinstruct
Therearealwayspeoplewhocanfindareasontocriticizestronglyanynewtechnologyastoopersonallyinvasive,butI’mallf
Theneedforbirthcontrolmethodshasdevelopedfairlyrecently,withthedesireamongmanywomentobeabletodecidewhe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