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公司为另一饮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饮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饮料公司破产,则食品公司在得知饮料公司的破产事宜后,可以采取如下哪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admin2008-05-12  22

问题 某食品公司为另一饮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饮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饮料公司破产,则食品公司在得知饮料公司的破产事宜后,可以采取如下哪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选项 A、如果食品公司已经代替债务人饮料公司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饮料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
B、如果食品公司末代替债务人饮料公司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饮料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
C、告知饮料公司不参加破产程序,食品公司的保证义务终止
D、不告知饮料公司不参加破产程序,食品公司的保证义务终止

答案A

解析 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B选项违反了《企业破产法》第51条的规定。错误有两处:一是应当以将来求偿权申报,而不是求偿权;二是债权人没有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C和D选项违反了民法物权有关担保法的基本原理,不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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