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2013年试卷一第6题)

admin2017-06-13  33

问题 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2013年试卷一第6题)

选项 A、某市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
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C、某法院审理某官员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
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

答案D

解析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公平正义包含三个基本原则:(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社会成员在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方面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中受到平等对待。(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充分重视证据的作用。以法律为准绳要求在法律适用中全面的掌握、准确的理解和恰当的适用法律规定。(3)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执法者应当保持正确的执法立场,为当事人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手段,给予当事人平等的保护和帮助。
    选项A中,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违反了上述第3项原则,在执法时没有做到不偏不倚,是违反公平正义的行为。故A选项没有体现公平正义,不选。
    选项B中涉及法官的举证责任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3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应当调查收集证据:其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其二,除了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还需要的证据。因此,法官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随意进行,否则法官的中立性将很难保证,容易损害公平正义。选项B中法官主动咨询并调查事实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不符合公平正义,不选。
    选项C中,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案件从轻处罚的情节涉及犯罪主体是否特殊、犯罪行为的完成状态、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的行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后是否有悔改或积极退赃的行为。“工作上有巨大贡献”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法官的裁判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第2项原则,不符合公平正义理念,不选。
    选项D中,法院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没有因为当事人是法官这个身份而给予特殊的关照,而是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决,做到了平等对待当事人。坚持了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的原则。故选项D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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