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admin2016-01-15  17

问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选项 A、某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数额较大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但未超过3个月的
B、某私营企业的经理于某利用其业务上的便利,挪用较大的公司资金进行赌博活动
C、某“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
D、某国有公司的会计赵某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答案D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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