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单位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

admin2014-02-27  31

问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

选项 A、单位犯罪后,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由于对该单位无法追诉,所以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B、不存在纯正的单位犯罪,所有的犯罪都可以由自然人构成
C、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而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单位与自然人不能构成共犯

答案1,2,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因此,C的说法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究。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单位行贿罪等都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所以B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350条的第2款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钱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然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这明确规定了单位与自然人可以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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