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以普通合伙的形式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2009-04-14  28

问题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以普通合伙的形式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2

解析 合伙债务是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本题中的合伙属于普通合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人内部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故选项A和C错误。根据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均可。故选项D错误。债权人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人,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者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或者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故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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