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27
问题
吴某与周某共有四间房屋,租给牛某开办一商店,现周某为担保对杜某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许某,该抵押已得到吴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机关作了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吴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牛某的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吴某与牛某都愿意购买时,牛某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吴某的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吴某、周某与牛某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答案
A,B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故A正确,D错误。另外通说认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故B正确,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H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l台2l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l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有()。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若上述案件中,李某在暂缓执行期间,变卖该店面,则法院可以()
2008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08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而打算申请破产清算,就此事咨询李律师,李律师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随机试题
矿井发生透水事故后,应判断被困井下人员的位置。当人员所在地点()时,可采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
A.金黄膏B.冲和膏C.疯油膏D.红油膏E.太乙膏具有消肿、清火解毒功用的是()
创面有大量坏死组织和脓液时,换药宜选用的外用药是()。
患者,男性,38岁,吸烟15年,每天30支左右,冷库工作8年。近来,右小腿持续性剧烈疼痛,不能行走,夜间加重,到医院就诊,体检:右小腿皮肤苍白,肌萎缩,足背动脉搏动消失。为缓解症状,重要的护理措施是()。
规划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定的中长远蓝图,可分为()。
关于总时差、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的说法,正确的是()。
常见的把压力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的(),一般也称为压力开关。
评估应收账款时,其坏账的确定方法有()。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要想不使用Shift或Ctrl键就能在列表框中同时选择多个项目,则应把该列表框的MultiSelect属性设置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