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八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
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八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
admin
2012-12-01
22
问题
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八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童非所属学区为由,拒绝招收。这件事使家长十分着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试分析这位儿童是否有资格上普通小学,家长有没有申诉资格,学校有没有责任收这名儿童入学?
选项
答案
黄某的儿子虽有残疾,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尚可自理,普通小学应给其学习的机会,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收黄某的儿子入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其违反了《宪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由此可知,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国家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因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 (2)《教育法》规定:“巾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征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年便利”由此可知,残疾人和健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是违反《教育法》的。 (3)《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普通小学、初等中学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可见。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学的做法,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 (4)存本案中,龙门镇小学提出的该牛不属于其学区,故不能招收其人学的问题,应如何看待呢?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设置,由该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此可知,就近入学是小学设置的要求,也是划分学区的标准。一般来说,对正常学生来说,应当依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家长不能挑选学校。但对有残疾的儿童,应当给予照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Fu4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教师公开招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公开招聘
相关试题推荐
定势对解决问题有阻碍作用,也有推动作用。()
下列属于教学过程本质说的有()
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得出的智力理论是()
下列教师行为,不利于建构良好师生关系的是()
简述教师的特征与职业成就之间的关系。
陶行知先生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信条体现了教师的()素养。
教学策略是教师教学目标的活动计划,包括教学事项的顺序安排、_________、教学媒体的选择、教学环境的设置以及师生相互作用设计等。
根据教育部课改纲要,关于新课改的几大“改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切实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并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基本原则,是现代素质教育的要求,谈谈在教育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思想的具体要求。
掌握学习是教师中心取向的教学模式。()
随机试题
原发性化学性发绀常见于
某老年患者全口无牙,在进行义齿修复时发现左侧颊系带附着于牙槽嵴顶,影响将来义齿固位。应该采用的治疗措施是
刚出生的新生儿血红蛋白量为
有关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类型和编制时期的一般表述不正确的是()。
金融市场参与者中,()的作用比较特殊。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设置及持股比例的说法,正确的有()。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的书面贷款申请内容包括()
岳律师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因与法院承办人是大学同学,于是多次约该承办人到咖啡厅边喝咖啡边谈案情。岳律师的做法是()。
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同事和合作者,与他们协同工作。()
5WeekstoaStress-FreeLife[A]Whowillyoubethisyear?Willyoubeabetter,wiserversionofyourselfbythetime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