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八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

admin2012-12-01  22

问题 某县黄家屯村村民黄某有一个男孩,由于幼时患病,造成左脚跛瘸,导致行动不便。去年,这个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其父黄某带他到黄家屯小学报名入学,但学校认为他是残疾儿童,拒绝招收。为了使儿子能够八学,黄某又带领儿子到附近的另一所学校龙门镇小学报名。龙门镇小学又以此儿童非所属学区为由,拒绝招收。这件事使家长十分着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遂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试分析这位儿童是否有资格上普通小学,家长有没有申诉资格,学校有没有责任收这名儿童入学?

选项

答案黄某的儿子虽有残疾,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尚可自理,普通小学应给其学习的机会,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收黄某的儿子入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其违反了《宪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由此可知,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国家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因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 (2)《教育法》规定:“巾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征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年便利”由此可知,残疾人和健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的做法是违反《教育法》的。 (3)《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普通小学、初等中学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可见。黄家屯小学和龙门镇小学拒绝招收残疾儿童入学的做法,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 (4)存本案中,龙门镇小学提出的该牛不属于其学区,故不能招收其人学的问题,应如何看待呢?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设置,由该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由此可知,就近入学是小学设置的要求,也是划分学区的标准。一般来说,对正常学生来说,应当依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家长不能挑选学校。但对有残疾的儿童,应当给予照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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