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8-04-02  24

问题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题中,最高法院是以“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为由发回高级法院重审,不属于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情形。D项正确。高级法院是第二审法院,最高法院若发回高级法院重审,高级法院将按照第二审重新审理,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也就是说,第二审的合议庭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题中,最高法院是以“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为由发回高级法院即第二审法院重审的,所以,高级法院重审时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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