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admin
2014-02-08
53
问题
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
选项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
答案
2
解析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果的权利,追认权系形成权的一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8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与王某一日正在散步时遇到赵某迎面走来,刘某遂对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请你吃晚饭。王某说:一言为定。遂走上前去,叫住赵某,给赵某两耳光。赵某当场晕倒,经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赵某遂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人寿保险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日,刘某与好友任某一起外出用猎枪打猎,忽见前面丛林中有一灰影闪动,二人同时举枪射击,不想击中的是在山中采蘑菇的农民。据查,该农民只被击中一枪,刘任两人的猎枪为同一型号,无法辨别是谁的枪击中了农民。若你是该农民聘请的律师,以下认定正确的是哪种?()
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有()。
甲的哥哥2003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甲与乙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依法该房屋所有权
广州的洪大通讯器材公司与上海的通畅房地产公司,因买卖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在该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若因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故洪大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因双方对一些仲裁事项的分歧较大,故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
王二与周三之间订立买卖合同,王二卖给周三钢材5万吨,周三转手将这些钢材卖给了吴某,吴某接到钢材后,发现该钢材有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查明王二和周三的买卖合同中有一个仲裁条款:若因该合同发生争议,提交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则本案中王二的诉讼地位可能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张一因为生意不佳,将自己名下的一个水果蔬菜店转让于李二经营,但是双方并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一日因为货款问题,被孙三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1999年6月8日,运输个体户田某为自己的一辆卡车向保险公司投了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同年9月田某将该卡车卖给吴某并将保险单连卡车一同交付给吴某,双方为省事未通知保险公司。同年10月吴某在一次运输中,发生车祸,卡车严重受损。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对霍奇金淋巴瘤最具诊断意义的细胞是
当给予患者服用磺胺时,医师往往让其同时服用碳酸氢钠是因为
以下所列药品中,不宜冷冻贮存的常用药品是
应办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
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的判定标准不包括( )。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伦敦皇家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都属于现代期货发展中较早成立的期货交易所。()
【2017年(卷Ⅱ)】使企业税后利润最大的资本结构是最佳资本结构。()
以下有关诸暨五泄风景区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可以缓解城市内涝的措施是()。
下列线索二叉树中(用虚线表示线索),符合后序线索树定义的是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