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admin
2018-05-10
23
问题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 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物权法》只赋予了拾得人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请求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酬金请求权。并未赋予其报酬请求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4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债权可以转让的是()。
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1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甲为某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2007年12月7日,甲执法检查时,在发现乙非法携带“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未将乙所携带的“瘦肉精”全部查扣,亦未将乙携带“瘦肉精”的情况移交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当场收取乙3800元罚
2007年1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借用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一次性偿还,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乙银行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将其所有的房屋3间租给乙,期限为8个月,自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若有一方违约,应付给对方违约金2000元。2007年12月,甲为了经营水果批发业务向银行贷款,为了获取贷款,甲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
随机试题
女性,50岁,畏寒、发热伴剧烈腰痛5天,体温39.5℃,左肾区明显压痛、叩击痛。血白细胞13×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88%;尿蛋白(+),尿白细胞10个/HP。最可能的诊断是
患者,女,32岁。外阴瘙痒、白带增多、恶臭1周就诊。无不洁性交史。妇检:白带多,余未见异常。白带常规:镜下见少量阴道杆菌和上皮细胞,白细胞15~30/HP,其清洁度分级是
A.相干散射B.光电效应C.光核作用D.电子对效应E.康普顿效应当入射光子能量等于或大于1.02MeV时可以出现
A.气滞便秘B.气虚便秘C.虫积便秘D.食积便秘E.热结便秘塞因塞用适用于()
A.【用法用量】B.【药物相互作用】C.【禁忌】D.【药物过量】根据《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了解药品不能应用的人群或者疾病情况,可查阅
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的情形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3年开始对高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1)20×3年1月2日,甲公司与50名高管人员签订股权激励协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协议约定:甲公司向每名高管授予12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8元/股的价格
年薪制的特点包括()。
(2017年真题)关于制宪权和制宪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usinesssuccesstakesahighlevelofactivity.B、Topmanagersaregenerallygiftedatjudgingpeople.C、Businesssuccessta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