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大学毕业后就到庆元商业银行应聘,成功应聘后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庆元银行工作,但是并没有立刻签订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2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3个月,张某的试用期工资是4000元。转正之后的工资是5000元。后庆元商业银行由于经

admin2014-11-25  25

问题 张某大学毕业后就到庆元商业银行应聘,成功应聘后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庆元银行工作,但是并没有立刻签订劳动合同,于2009年7月2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3个月,张某的试用期工资是4000元。转正之后的工资是5000元。后庆元商业银行由于经营不善破产。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于2009年7月2日签订劳动合同,则于2009年7月2日正式确立劳动关系
B、张某的试用期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C、在2009年6月2日至2009年7月1日这一个月应该发8000元的工资
D、在2009年5月2日至2009年7月1日这两个月应该发16000元的工资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是从2009年5月1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B项错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5000元,试用期工资是4000元,并不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2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