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案例分析]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及处罚。

admin2018-04-28  14

问题     [简答,案例分析]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及处罚。

选项

答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下列情形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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