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仲裁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关于仲裁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9-10-31
30
问题
关于仲裁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在山影公司与初墨公司合同争议的仲裁过程中,因仲裁员吴某是初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哥哥。山影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由仲裁员林某接替吴某进行仲裁案件的审理。山影公司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庭不应准许
B、仲裁庭对江北与海南公司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后,如果债务人海南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则债权人江北公司可以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向海南公司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在月光公司与日照公司的仲裁程序中,月光公司认为日照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导致将来裁决的难以执行,此时月光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D、四季公司与光明公司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四季公司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则两公司只能重新达成新仲裁协议才能再次提起仲裁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程序。根据《仲裁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中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因此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而非直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故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所以四季公司可以根据原有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x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关于外资企业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有三个公司A、B、C和两个自然人D、E,正拟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初步拟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发起人在设立公司中的民事责任,正确的说法是:()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设立的子公司。2014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请根据上述情况以及下述各题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如果甲公司持本公司关于解除王某董事长职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设立的子公司。2014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请根据上述情况以及下述各题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如果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一人公司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
2014年4月1日,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供给乙标准零号柴油1000吨,总价额为2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由乙向开户银行申请开具以甲为收款人,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甲,甲收到汇票的当日应将该批柴油送交乙指定的承运人丙
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因个人所欠债务被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王某所持甲公司的20万股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某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但甲公司其他四位股东孙某、李某、张某、刘某均不同意丁受让该项股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患儿,男性,6岁。尿少、水肿2天。血压130/90mmHg,尿常规:蛋白(++),红细胞25个/HP,白细胞15个/HP。该患儿首先考虑的诊断是
下列案件中,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重合的是
算法分析的两个主要方面是()
早产儿外生殖器的特点是
会计交接工作完成后,接替人员不再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实际上指出了有效投资组合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衡量有效投资组合风险的方法。
设随机变量X和Y均服从且D(X+Y)=1,则X与Y的相关系数ρ=_____
下述关于break语句的描述中,()是不正确的。
A、visibilityB、highsalaryC、highpressureD、feelingofaccomplishmentD
Familyviolenceaffectsthebrainsofchildreninmuchthesamewaycombataffectssoldiers,accordingtoarecentstudy.The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