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
admin
2022-09-19
53
问题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答案
D
解析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本题中,乙通过另行履行提存之债消灭债务,并要求取回提存物,此时,丙和提存机关并没有建立法律关系,因而,甲机构违反保管义务导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应当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v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真题)2000年3月1日,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
(2011年真题)依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关于留置权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我国现在刑法学界的通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是自提存之日起()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行为效力认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是()
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
甲送给工商局长100万,让工商局长对自己生产假冒爱马仕皮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通过含有稀硫酸废水的管线材质应为碳钢。 ()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_________。(高适《燕歌行》)
A.I’llcancelourtourtoDisneylandB.IjustwanttoC.IpromiseD.It’sSaturdayE.RememberF.WhataboutyoursmokingG.
早期慢性支气管炎肺部x线表现是
调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的确定因素包括()。
新生儿娩出后1分钟内,心率92次/分,无呼吸,四肢稍屈,刺激咽喉部稍有反应,但无咳嗽,躯干红,四肢青紫。Apgar评分应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的工程有()。
儿童身心发展有两个高速发展期,新生儿与青春期,这是身心发展()规律的反映。
一个产品要畅销,产品的质量和经销商的诚信缺一不可。以下各项都符合题干的断定,除了:
HowmanyIraqipolicemenwerekill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