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和联系。[中国政法2021年研]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和联系。[中国政法2021年研]
admin
2022-09-19
58
问题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和联系。[中国政法2021年研]
选项
答案
(1)二者的概念: ①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是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基础。 ②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危险行为,其中的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但无法确定实际侵害人的侵权行为。 (2)二者的联系:都属于数人侵权行为。 (3)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行为人主观状态的不同。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共同危险行为人不具有共同过错。 ②加害人能否确定不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为行为人;共同危险行为中不能确定谁的行为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的发生。 ③因果关系不同。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因果关系;共同危险行为并非所有行为人都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④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不同。共同侵权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共同危险采取过错推定原则,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s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小汽车作价20万元卖给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乙公司已经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公司。2012年4月3日,甲公司又将该车作价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12年4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2012年4月6日之前,向甲交付100只孔雀,甲在4月8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5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100只孔雀之后,禽流感爆发,孔雀都染病,甲为治疗孔雀耗资巨大
甲、乙二人是兄妹,在父母过世时一直居住在祖传的四间房子中。其中南边两问为甲所有,北边两问为乙所有。甲在自己的院子内种了几棵核桃树,几年后核桃树的树杈越过甲家的院墙到乙的院中,影响了乙家菜地的收成。乙多次找到甲协商,甲都不同意对核桃树进行修剪。后甲外出打工,
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市中心城市花园广场附近的一块土地,考虑到这块土地优越的地理位置,位处滨海城市的市中心繁华地带,公司建筑设计师构想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预计这批商品房建成后房价可高达1.2万元/平方米。在这块地前方是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甲离家出走已经5年未归,一直没有任何音信,甲的妻子与其离婚。在此情况下,甲的父母想宣告其死亡,而正在上大学的甲之子乙则只想宣告其失踪,双方产生争执。乙称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提,只有先宣告甲失踪,才能再宣告其死亡。乙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不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法律行为有()。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属于胆系造影的适应证
毒蛇咬伤早期结扎的最佳部位是
对于获救满( )的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被救助方不支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拍卖。
基金星级评价是通过星级将某基金在同类基金中的排位情况简单清晰地表示出来的一种方法。在同类基金中排名前()的基金被评为5星。
银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定向购买商用房以及用于满足个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贷款是()。
下列支出中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如果游客向女性导游提出非分要求,导游人员要婉言拒绝,但言语不必过于过激。()
脊椎动物的范围包括鸡、鸭、猪、狗、虎、豹、鱼等,这些是“脊椎动物”这个概念的哪个方面?()
小楼昨夜又东风,_______。(李煜《虞美人》)
AfterTheAdventuresofTomSawyer,TwaingivesaliteraryindependencetoTom’sbuddyHuckinabookentitled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