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 )。
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 )。
admin
2013-06-14
35
问题
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 )。
选项
A、法律体系
B、法的历史类型
C、法系
D、法律制度
答案
C
解析
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故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qs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农村信用社招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农村信用社招聘
相关试题推荐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内,对申请事项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央定。
下列不属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是()。
甲向乙购买新开发的精密电脑一部,价款2万元,约定分10个月支付,但在价款全部清偿前,甲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甲受领电脑后,现已支付8个月价款。根据以上案情,请问答以下问题:设该电脑在甲占有期问被丙不慎毁损时,谁有权向丙主张权利?主张什么权利?
甲厂是一家生产酒瓶的企业法人,乙酒厂经常从甲厂进购啤酒瓶以生产瓶装啤酒。一次,乙厂要求甲厂提供大量酒瓶,并签订合同约定:甲厂提供啤酒瓶后,乙厂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厂为了组织生产原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若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厂仅仅
甲和乙约定,如果甲的妻子调进北京,甲、乙间的家具买卖合同即行生效。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的种类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基金会法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人种类,我国对此有《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法人予以专门的规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法人理论,基金会法人在分类上可以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依据《宪法》,不属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是()。
人民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的存款资料时,查询人不得()。
中国共产党确定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一切工作指针的会议是()。
随机试题
关于右室心肌梗死的诊断和治疗,不正确的是
女,25岁。胸闷、咳嗽1个月。胸片发现上纵隔内有一直径约5cm块影,随吞咽上下运动。宜采取的治疗是
引起血管内溶血的疾病是
主要用于表面麻醉的药物是
由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估算表的纵向看,()构成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
核心汇接节点设备必须实现()等关键部件的冗余配置。
斜坡碾压和水泥砂浆固坡的特点包括( )。
Word中复制文本的快捷键是_________.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某版本教材部分内容常见物质的检验在生活、生产及科学研究中,人们经常需要测定物质的组成,确定它是哪种物质,即进行物质的检验。通常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物质某些物理性质的特征将物质粗略地区分开来,但更多的是根据不同
A、Sheisfull.B、Thecupisalreadyfull.C、Shewouldbeimpolitetoacceptanother.D、Shethinksshewouldbefoolishtoref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