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三提交一张有被告刘五签名的借条,称刘五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五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三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三提交一张有被告刘五签名的借条,称刘五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五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三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admin
2013-10-23
27
问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三提交一张有被告刘五签名的借条,称刘五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五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三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选项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答案
4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m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不同行业中,适用3%的比例税率计征营业税的是()。(2008年单项选择第40题)
甲为其一块名贵金表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足额财产保险。某日,甲将该金表放在办公桌上,被同事乙不慎摔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9年多项选择第67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包括()。(2009年多项选择第66题)
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2008年单项选择第32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
关于反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单项选择第8题)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是()。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泌尿、男生殖系统感染的诊断方法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单位或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行为,称为支付结算。()
期货市场在运作中由于管理法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可能产生( )。
__________主义手法是使用纯色,笔法放纵。
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
当土地在春季被犁时,整个冬季都在土壤里的蕨的种子被翻到表面,然后重新沉积到表层的下面,种子短暂的曝光刺激了感受器。感受器在种子埋在土壤里的那几个月期间已对太阳光变得高度敏感。受刺激后的感受器激发种子发芽。没有漫长的黑暗和随后的曝光,蕨的种子就不会发芽。上面
Airpollutionkilledaboutsevenmillionpeoplelastyear,makingittheworld’ssinglebiggestenvironmentalhealthrisk,theW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GoodWritingEducatorsinEnglish-speakingcountrieshavedevelopedasetofbasiccharacteristicsofgoodEnglishwriting—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