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的A公司向乙地的B公司开具了一张1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丙地。后B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地的C公司,C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丙地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C公司遂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可以由以下何地人

admin2013-12-28  25

问题 甲地的A公司向乙地的B公司开具了一张1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该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为丙地。后B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地的C公司,C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丙地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以汇票存在瑕疵为由而拒绝承兑。C公司遂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可以由以下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2,4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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