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万元、营业外支出1万元、税金及附加25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2018年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

admin2018-12-29  19

问题 某物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万元、营业外支出1万元、税金及附加25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2018年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该物业的保安和保洁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2017年直接支付给该劳务派遣企业20万元作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并计入该物业单位的工资薪金支出。
(2)管理费用含业务招待费18万元,会议费2万元,符合规定的财产保险10万元。
(3)财务费用5万元全部为银行手续费支出,且出具银行汇兑凭证,无发票。
(4)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2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
(5)固定资产台账注明固定资产原值100万元,企业计提2017年折旧额为2.5万元,经事务所测算按照税法准则应计提折旧额3万元。
(6)其他业务成本中企业为员工缴纳人身商业保险5万元,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租金7万元。
(7)营业外支出中税务机关罚款1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根据问题(1)说明账目处理错误之处并说明应该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分两种情况: ①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作为劳务费支出。 ②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所以20万元应该计入劳务费支出,不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中要扣除2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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