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第一审的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第一审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14-10-14
3
问题
下列关于第一审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依法应当出庭的鉴定人经法院通知未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B、若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庭可以要求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C、经过法院通知,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其到庭
D、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院长可以决定对其处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答案
A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应当出庭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未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故,A正确。
《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前提是控辩双方提出申请,B错误;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在C中,可以强制,但不是拘传,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C错误;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故,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g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管辖权的叙述不准确的是
甲、乙、丙二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可以退伙?
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何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
华联超市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某日该超市发生火灾损失1万多元。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是超市工作人员使用电炉热饭。当地公安局曾多次通告:商场、超市的库房、门市一律不准使用电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是一条:
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下列不属于律师保守委托人秘密义务的例外情形的是哪项?()
甲某因强奸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甲某之妻乙某为使甲某不受处罚,多次找到被害人丙某,要求其作证证明其与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强奸,并许诺给丙某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丙某不从,乙某就叫人把丙某关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声称丙某如果不按她说的做,就不放她出去,将丙某拘禁5天
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权利义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我国对青少年、儿童享有的权利做出了规定,主要包括: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________和安全的权利。
超声所见左室与右房通道,其缺损部位位于()
可寄生在巨噬细胞内的细菌是
患者,于某,21岁。诉膝关节疼痛已月余,加重1周。1个月前因淋雨而突发发热,恶寒,右膝关节痛,自服"感冒冲剂"后症状减轻。1周前又出现双膝关节红肿热痛,不能屈伸,得冷则舒,发热口渴,小便短赤,舌红,苔黄腻,脉滑数,查抗链"O"阳性,血沉58mm/h。
急诊护士对患者评估后,认为首位护理诊断是责任护士通过病史护理评估后,应考虑患者可能的重要病情变化是
孕妇,30岁。主诉乏力,易倦,检查血红蛋白低于正常。应该补充的物质是()
人力资源费用规划的内容包括()。
下列关于嵌入式软件特点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S1】【S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