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1题)

admin2018-03-23  32

问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51题)

选项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宣告死亡。《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由此条可知,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故A选项正确。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依照《民法通则》第54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既然是合法的行为,一般都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除民事法律行为外,尚有其他效力类型的民事行为,如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等,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是必然有效的。因此,B选项不加区分地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无论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是效力存在瑕疵的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均有效的判断是错误的。
    《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并不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故C选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V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