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

admin2022-03-25  23

问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

选项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方属于先履行方,故在甲发现乙财务状况恶化时,可以要求行使不安抗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V7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