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一次公开义演中,宣布为西部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后甲不愿履行捐款义务,则( )。

admin2023-02-22  12

问题 甲在一次公开义演中,宣布为西部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后甲不愿履行捐款义务,则(          )。

选项 A、甲在没有支付捐款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B、甲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C、甲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D、因赠与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甲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第2款的规定,选C项,不选A项。根据《民法典》第666条的规定,甲可以行使穷困抗辩权,但既便如此,也只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而不是“撤销赠与合同”,B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Uw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