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dmin2016-04-18  50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选项 A、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国家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某县工商局张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答案C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归个人使用”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
(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选项A中,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属于第一种情形;B选项属于,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形;D选项中,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符合了第三种情形。唯有C选项不属于挪用公款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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