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段某因为邻里纠纷,郭某将段某打成轻伤,由于郭某真诚悔悟,并积极向段某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了段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准备刑事和解,则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admin2014-10-15  31

问题 郭某与段某因为邻里纠纷,郭某将段某打成轻伤,由于郭某真诚悔悟,并积极向段某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了段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准备刑事和解,则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

选项 A、若郭某和段某准备和解,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听取他们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
B、郭某和段某的和解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进行
C、若郭某和段某在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D、若郭某和段某在审判阶段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A项中“可以”需改为“应当”,故A项错误。从该法第278条还可以得出,既然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可以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那么刑事和解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以进行,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法条中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故C项错误。D项中的“应当”改为“可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