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1996年10月就一项组合家具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试问下列选项中哪些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admin2014-03-16  30

问题 甲企业于1996年10月就一项组合家具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试问下列选项中哪些破坏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选项 A、乙企业于1996年6月7日在北京国际博览会上展出了相同的产品   
B、参与研制该项技术的甲企业的工程师在该专利申请提出之前调到了其他单位   
C、甲企业在申请日之前已委托某厂加工样品,并签订保密协议   
D、甲企业于1996年4月5日在上海地区博览会上展出了相同的产品

答案AD

解析 我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的时间是以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是优先权日)为准。凡是在申请日 (或者优先权日)以前发明创作已经公开的,不论是什么人公开的,就因为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而丧失了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
选项A,乙企业在甲企业申请日前展出相同的产品,因此破坏了甲企业产品的新颖性。选项B显然不破坏新颖性。选项C因为只是加工样品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没有公开,因此不破坏新颖性。选项D是甲企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上海地区的博览会展出了相同产品,不是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因此没有宽限期,破坏了其新颖性。所以正确的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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