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1)中李某应纳税额说法正确的是( )。 业务(4)中在国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交个人所得税为( )元。

admin2012-09-18  29

问题 业务(1)中李某应纳税额说法正确的是(    )。
业务(4)中在国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交个人所得税为(    )元。

选项 A、300
B、350
C、410
D、430

答案C

解析 来自该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4600+5637.5)元×20%=6047.5元 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的所得税额不超过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 5637.5元,应纳税额=6047.50元-5637.50元=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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