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22

问题 (2007年)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C

解析 C选项当选,A选项不当选、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不当选。最高法院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可见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不适格,首先应当要求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则裁定驳回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9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