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7年)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2007年)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0-11-19
22
问题
(2007年)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
C
解析
C选项当选,A选项不当选、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不当选。最高法院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可见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不适格,首先应当要求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则裁定驳回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9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账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
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4题)
甲乙丙三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丁国不是该组织成员。关于甲国对进口立式空调和中央空调的进口关税问题,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列违反最惠国待遇的做法是:(2014年卷一100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
关于《法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20题)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49题)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据此,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45题)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渗透性利尿
腹腔穿刺放羊水时,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
关于四步触诊哪项不对:
“样房”“算房”出现于何时?
()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如果某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3天和8天,则说明该工作实际上最早应从开工后()。
结构荷载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属于偶然作用的是()。
下列选项中,在2010年10月时不能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下列属于老舍的经典文学作品的是:
Aschildrengetolder,self-disciplineshouldtaketheplaceofimposeddiscipline.Constrainsbecomeinternalizedandchildr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