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3月28日向乙出售自己的汽车,约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乙完成过户当天向甲付款。4月1日,甲又同丙签订合同将该汽车出售予丙。当场将该汽车交给丙,但尚未办理汽车过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甲3月28日向乙出售自己的汽车,约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乙完成过户当天向甲付款。4月1日,甲又同丙签订合同将该汽车出售予丙。当场将该汽车交给丙,但尚未办理汽车过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18-10-17
28
问题
甲3月28日向乙出售自己的汽车,约定甲于5月2日向乙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乙完成过户当天向甲付款。4月1日,甲又同丙签订合同将该汽车出售予丙。当场将该汽车交给丙,但尚未办理汽车过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在5月2日前。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B、在5月2日后,乙可以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C、在5月2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汽车尚未办理过户,甲仍得履行
D、在5月2日前,乙可以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的问题。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故选项B错误。但在将汽车交付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汽车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汽车转让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不动产,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转移,未登记不发生对抗效力。故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x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公安局接到有关该市一家制药公司制售劣药的举报。公安局派人侦查核实后,公安局长王某找来该制药公司经理李某谈话,要求该制药公司今后不准再生产劣药,并将仓库中尚未销售的劣药全部销毁;同时告诉李经理,如给公安局捐献400万元的办公经费,可以将此案撤案。5天后,
关于自首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关于累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11月月初,深圳一家报纸报道海发酱油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酱油、醋等食品调料,并销售到东莞市及周边学校食堂的新闻。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检察人员根据报道迅速跟进调查,发现该厂曾于2010年年底和2011年6月因无照经营以及生产销售酱料两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
被告人黎某在处理西盖村砖厂盗窃电一案过程中(盗窃金额3万元),徇私舞弊,只对西盖村砖厂进行追缴电费和缴纳违约金方式给予处理,而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
王某于某日凌晨3时许,钻窗潜入一室内,从客厅的皮包中窃得人民币300余元。王某进入卧室后,看到熟睡的李某,遂将李某唤醒,对其进行威胁并捆住李某的双手,强行将李某奸淫,后即钻窗逃离现场。李某到阳台呼救时,因双手被捆,坠楼身亡。对王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
被告人唐某的婆婆与唐某妯娌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中,妯娌的舅父用铁锹击打婆婆的腿部,唐某立马前去夺过妯娌舅父手中的铁锹,朝妯娌舅父的头部击打,导致妯娌舅父当场死亡。对于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郑某经营着一个大型百货公司,其明知道林某几人经常在该商场扒窃他人财物,但仍收购了林某等人拿来的10余部手机,放在商场里面卖手机的柜台上销售。对郑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朱某挪用本单位的救灾款100万,全部买了彩票,结果分文未中。之后朱某不服气,又继续挪用单位的希望工程项目经费200万,继续买彩票,结果再次败北而只剩下10万。朱某见事已至此,就干脆携卷了剩余资金而开始亡命天涯。关于朱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
丁某之父的赔偿请求权时效如何计算?公安局对受害人赔偿后,可以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在Excel2003单元格中,输入6/20,则单元格显示为_____________。
一群成年番鸭突然发病,病死率在60%以上,临床表现主要为体温升高、两腿麻痹、排绿色稀粪。剖检见食道黏膜出血、水肿和坏死,并有灰黄色伪膜覆盖或溃疡;泄殖腔黏膜出血;肝有坏死点。该群鸭发生的疾病可能是
入境展览品中的旧机电产品必须按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办理相关证明。( )
标有()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收到退市风险警示。
主张“教育即生活”,强调教法与教材的统一,注重“从做中学”的教育家是()。
Tendaysagotheyoungmaninformedhisbossofhisintentionto_____.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总体上显著提高,部分产业还进人了世界前列。我国已经总体上实现了小康,正在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上。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的生活需要日益广泛而深人,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
若有定义intx,y;,并已正确给变量赋值,则以下选项中与表达式(x-y)?(x++):(y++)中的条件表达式(x-y)等价的是()。
Iamsorrybutthefileswillnotbeavailableuntil25January.Thefilescanbedelivered______.
Chancingtotakeamemorablewalkbymoonlightsomeyearsago,Iresolvedtotakemoresuchwalks,andmakeacquaintancewith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