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16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2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

admin2019-09-20  18

问题 李某是甲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2016年发生了以下经济行为:
(1)1月李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给付的一次性补偿收入96000元(含“三险一金”)。
(2)2月李某承包了甲企业的招待所,按照合同规定,招待所的年经营利润(不含工资)全部归李某所有,但是其每年应该上缴承包费20000元。李某每月可从经营收入中支取工资4000元。当年招待所实现经营利润85000元。
(3)3月李某将承租的一套住房转租给他人居住。李某承租的住房租金为每月2000元(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其转租的租金收入为每月3000元。
(4)4月李某应邀为乙培训机构授课,按照合同规定,共计授课4次,每次课酬6000元,培训机构已按规定支付了课酬。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在甲企业的工作年限为12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2000元)  
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李某取得的课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李某取得课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4×(1—20%)×20%=384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uI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