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说法不正确的是:___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说法不正确的是:___
admin
2019-02-27
46
问题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说法不正确的是:___
选项
A、视听资料应当庭播放或显示
B、对已经过法庭庭审质证的证据,不再进行质证
C、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D、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tY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高级题库行政执法资格分类
0
高级
行政执法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X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审计存货时,X注册会计师编制了相关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资料一:要求:针对资料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常年审计客户甲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甲集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审计项目实施存货监盘的部分事项如下:(1)在甲公司开始盘点存货前,监盘人员就监盘计划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2)A
关于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BC会计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上期财务报表已经由XYZ会计师事务所审计,A注册会计师拟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来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资料二:A注册
[2014]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现场审计工作完成日为2014年2月28日,财务报表批准日为2014年3月20日,审计报告日为2014年3月29日,财务报表报出日为2014年3月31日,下列有关书面声明日期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2015]下列审计程序中,通常不能识别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是()。
[2013]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家电产品的上市公司,2012年4月,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资料五: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评估错报及处理重大事项的情况,部分内容
北京时间2014年3月8日1时20分,马航MH370航班在越南胡志明空中管制区同管制部门失去通信联络,同时失去雷达信号。航班的乘客来自于1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人来自中国大陆,还有一名中国台湾乘客。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合同转化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
主要解决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完善我国产品责任的民事赔偿制度,指的是产品质量立法基本原则中的()。
随机试题
程序设计中,________可以看作是由有限个步骤组成的用来解决问题的具体过程,实质反映的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按规范要求设计的土桩或灰土桩能够消除地基湿陷性的直接原因是()。
避雷器安装前的检查要求,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
2009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下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①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②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③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
案例下面是某求助者16PF的测验结果:关于联合型瑞文测验(CRT),正确的说法包括()
朴素是一种美。因为朴素美的形式不复杂,不______,寓美于清淡之中,所以更能衬托出人的自然美。重要的是.人们通过外表的朴素美.能看到______的内在美,这种美不显露于外,______它会让人的精神之美益加彰显。依次填入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1,3,4,13,53,(),36571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