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2-09-16
17
问题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总经理)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1笔500万元的收入在申报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B、乙抢夺邹某现金20万元,后发现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C、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D、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均未打中,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A,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h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节中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的有()。
章某在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依照法律可以()处罚。
张某盗窃价值15000元的财物后逃到外地,因害怕从重处罚,就向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物藏匿地点,张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张某的行为属于()。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其所体现的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因刘某欠赌债不还,钱某邀集朋友林某、涂某一起将刘某骗到一空房内捆绑起来吊在房梁上,用竹板抽打,逼其还钱。2天后,刘某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解救。经法医鉴定,刘某为轻微伤。对钱某等三人的行为应当()。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应当构成何罪?()
法的制定就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随机试题
CT显示颈前三角区囊性占位,可见钙化,囊壁有轻度增强,颈动脉受压与颈内静脉分离,最可能的诊断为
患者,男性,38岁,间断性腹痛泻、便秘6年余,伴右下腹不适、腹胀。查体未见异常。多次大便常规、潜血及培养均未发现异常。
脾肾虚寒,火不生土之五更肾泄之证。应选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
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权一般集中于()。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可以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或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landfillgas
Arapidmeansoflong-distancetransportationbecameanecessityfortheUnitedStatesassettlement(新拓居地)spreadeverfarther
People’stastesinrecreationdifferwidely.Atarecentfestivalofpop-musicintheIsleofWight,crowdsofteenagersflocke
在中国,人们见面时喜欢问:“你去哪儿?”或“你吃了吗?”大多数时候,人们并非真正想知道你要去哪里或吃饭了没有。实际上,那只是一种打招呼的方式。与西方的风俗相似,当你与一个陌生人开始交谈时,诸如天气、食物或爱好之类的话题可能是打破坚冰的不错选择。询问私人问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