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交通运输公司2006年度利润表显示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无纳税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显示的“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20万元,2006年度没有上报主管税务

admin2009-07-16  42

问题 某交通运输公司2006年度利润表显示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无纳税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显示的“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20万元,2006年度没有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
   2007年8月市地税稽查分局对该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稽查,发现该公司 2006年6月“营业外支出”有一笔业务借方发生额为50万元,稽查人员通过询问和稽查有关凭证资料等,确认该笔业务是由于2006年6月该公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内容包括:
   (1)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报废,车辆购进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保险部门赔偿20万元,净损失30万元;
   (2)因交通事故损坏了居民住宅,经协商赔偿居民损失12万元;
   (3)交通事故系驾驶人员严重违章造成,交警处以罚款2万元;
   (4)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及押车员受伤,救治费用合计6万元。
   地税稽查人员认为该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准确,拟调整增加该公司 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50万元,并调减以后年度可税前弥补的亏损50万元,同时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偷税的处罚标准,按所偷税额的50%处以罚款8.25万元。(假定没有其他涉税事宜)
   问题:
1.指出该公司20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存在哪些问题。
2.指出市地税稽查人员的处理意见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述理由。

选项

答案1.(1)该企业发生财产非常损失30万元,没有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税前扣除; (2)支付的交通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3)救治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2.(1)该公司赔偿居民的损失12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2)该公司属于虚报亏损,不应依据偷税标准处罚,应依据编制虚假计税依据的有关规定罚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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