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7-03-14  33

问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在本题中,王某骑车回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因此王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曲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王某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受伤;軎之日即2(XE年5月8日起计算,后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从20m年6月10日起王某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至2003年6月10日本案诉讼时效届满。选项A正确。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发生了法定的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在本题中,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这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也就是说,承担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人,与发包人无关。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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