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是某报社编辑部的工作人员,该报社为了宣传王某的助人事件,要求耿某写一篇文章。有关该作品的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22

问题 耿某是某报社编辑部的工作人员,该报社为了宣传王某的助人事件,要求耿某写一篇文章。有关该作品的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著作权由耿某享有,报社在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
B、两年内,未经报社同意,耿某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C、若报社在刊登该篇文章时,申明不得转载,则不能转载
D、若报社在刊登该篇文章后,别的报刊转载的应当得到著作权人许可

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B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可知,著作权人可以许可别人使用,只是在两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C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可知,报社申明不得转载的行为无效,并且侵犯了作者的财产权。D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可知,给著作权人报酬即可,并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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