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卷二—26,多)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卷二—26,多)
admin
2014-02-25
41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卷二—26,多)
选项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
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答案
B,C
解析
逮捕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出现法定情形,应当予以解除。
(1)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①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②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综上所述,选项A、D属于“可以”变更的情形,选项B、C属于“应当”变更的情形。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Y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被不起诉人因不服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李某了解到甲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李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种说法不
孙某(男,1983年7月4日出生)于1997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于1999年7月2日、7月3日连续二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于2000年1月1日又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案发后,孙某被捕归案。法院认定孙某的行为构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本案中,如果马某、宋某聘请了辩护律师,则人民法院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周某可以采取的做法有哪些?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的哪些放贷行为构成犯罪?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赵某强奸案中,赵某的辩护人拿出精神病院对被告赵某所作出的关于赵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诊断书,来证明赵某在作案时正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则该诊断书属于下列哪种证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随机试题
爆炸危险区域分类中,21区指的是()。
湖畔派诗人中成就最高的是
惠儿,女,5天。出生时正常,不吃、不哭及体温不升1天。体格检查:反应差,皮肤轻度黄染并有花纹,呼吸急促。该婴儿的可能诊断是()
体液免疫的效应包括
施工中,因经过工程师审查后发放给承包人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施工承包人受到损害,则承包人应( )递交索赔通知。
某道路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过程,在5个施工段组织加快的成倍节拍流水施工,流水节拍分别为4天、2天、6天,该工程的流水工期为( )天。
非黏性土的压实控制指标是()。
某住宅工程,总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将装修工程分包给某分包单位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发现:混凝土基础工程出现渗漏,部分房间地面石材出现大面积花斑。对上述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Thepricesquotedabovedonotincludeanytaxesandlevies_____uponthePersonnelbytheGovernmentoftheproject-hostcountr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