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admin2017-03-07  30

问题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选项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看出,刑法对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规定得很具体,并且特别规定第3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这四项条件不是“或”的关系,而是“并”的关系,要求同时符合。这就要求,如果犯罪分子仍具有再犯可能性的话,就不能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就充分表明其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已经不符合《刑法》的这项条件,不能再次适用缓刑。因此,A项说法是妥当的。有些考生可能认为,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此不属于禁止适用缓刑的对象,所以只要符合刑度条件也即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可以再次适用缓刑。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虽然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但是犯罪分子已经充分显露出再犯罪的危险,具有明显的再犯可能性,已经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项条件,所以不能再次适用缓刑。《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据此,B项说法正确。《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刑法》第294条第5款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规定的条件之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由此表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属于犯罪集团,因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C项说法正确。原《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现行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执行方式做了重大改变,新的执行方式是实行社区矫正。而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关来组织实施。D项表述是《刑法》旧条文的规定,已经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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