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admin
2017-03-07
30
问题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0题)
选项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看出,刑法对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规定得很具体,并且特别规定第3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这四项条件不是“或”的关系,而是“并”的关系,要求同时符合。这就要求,如果犯罪分子仍具有再犯可能性的话,就不能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就充分表明其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已经不符合《刑法》的这项条件,不能再次适用缓刑。因此,A项说法是妥当的。有些考生可能认为,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此不属于禁止适用缓刑的对象,所以只要符合刑度条件也即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可以再次适用缓刑。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虽然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但是犯罪分子已经充分显露出再犯罪的危险,具有明显的再犯可能性,已经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项条件,所以不能再次适用缓刑。《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据此,B项说法正确。《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刑法》第294条第5款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规定的条件之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由此表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属于犯罪集团,因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C项说法正确。原《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现行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执行方式做了重大改变,新的执行方式是实行社区矫正。而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关来组织实施。D项表述是《刑法》旧条文的规定,已经被废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外出打工,多年不归,下落不明,杳无音信达5年之久,经甲之妻乙申请,法院于2014年10月8日判决宣告甲死亡。甲家中共有房屋6间,摩托车2辆,存款1万元,甲仅有一子丙。经协商,丙继承2间房屋和1辆摩托车,后将房屋卖给了丁,并将摩托车赠与给了自己未婚妻,其余
下列关于法律事实表述错误的是: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商业银行破产财产分配前发生了以下几笔债务和支出:①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及利息;②税款;③破产案件诉讼费用;④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新发生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⑤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所欠职工工资;⑥企业存款本金和利息。如果要对该商业银行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正确的支付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高老太死后留有价值100万元的遗产若干,立有遗嘱:将价值40万元的房产留给小女儿,将价值30万元的汽车留给三儿子,将价值20万元家具留给侄子。此外,还有大儿子二儿子未得遗嘱继承,二儿子长年瘫痪在床且无收入来源。剩余的10万元存款存折由高老太的弟弟保管,后者
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银行一案的过程中,对于侦查机关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进行法庭调查。以下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
2008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3年6月20日,甲又犯盗窃罪。对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郭某连续几天在北京市某工商支行门外尾随去银行存款的多名个体工商户,伺机用身上藏着的细绳勒伤一个体户后进行抢劫,但均因附近有保安人员巡逻,一直未敢下手。后正欲行抢时被联防队员当场抓获。对郭某行为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PLC模拟仿真前要对程序进行()。
人的心理过程包括()、()和()三个过程。
成熟囊性畸胎瘤恶变,可形成
A.左室压力B.右室压力C.右房压力D.左房压力E.跨瓣压差
以下哪种固位体效果差()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药品广告内容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皮内注射是将药液注入
项目经理的职责不包括()。
某市有电子工业企业14家,有企业的设备能力x(KW/人)与劳动生产率y(千元/人)的统计数据,其部分中间结果如表2.2—7所示。 当α=0.05时,用F检验法检验回归方程中x对y的影响是()。
3,4,6,12,3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