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北航2012年研]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北航2012年研]
admin
2022-09-19
33
问题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北航2012年研]
选项
答案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另一方当事人权利的权利。其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之权。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①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 a.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c.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义务; d.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如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部分履行等。 ②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情况而定: a.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拒绝履行需要明示。 b.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c.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履行瑕疵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③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若先履行抗辩权行使,可使履行一方中止履行,且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更违约状态后,后履行一方丧失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承担债务履行责任。 (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权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L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灰某与金某于2009年9月结婚。2011年9月,灰某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金某离婚。A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灰某的住址、丁:作单位和户籍均在B县。被告人金某虽然婚前探亲件在A县父母处,但其工作单位和户口现在C县,他与灰某结婚后安
刑讯逼供与暴力取证的区别?
张某和王某是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同事。一日,二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张某一拳将王某打倒,后经鉴定属于轻微伤。事后张某多次向王某表示歉意,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但王某一心要通过法院出口恶气,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考虑到二人是同事关
胡某为某铝业股份公司总经理,为了减少企业开支,胡某指示本企业电工王某为企业盗窃电力,2008年8月至2008年11月,某铝业股份公司共盗窃电力53万多度,用于本企业生产电解铝,盗窃电力价值40多万元。2008年11月,某市公安局已经侦破此案,但苦于我国刑法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
郭某向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出差时家中的钱物被盗。并举出一系列事实现象推断是邻居丁某所为,县公安局予以立案。在侦查中,县公安局对丁某拘留.然后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检察院予以批准。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丁某赔偿损
甲县原有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设甲厂举证证明乙厂供应的零配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致甲厂与之配套的其他洗衣机零配件损坏,总计经济损失5000多元,则甲厂请求乙厂承担什么责任?
特殊司法协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简述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的区别。
随机试题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这句话出自
以下与类天疱疮有关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年卷二第93题)
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应()。I.合理确定参与的数量和地域Ⅱ.制订开展区域性市场业务方案Ⅲ.建立健全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Ⅳ.制订接受监管的方案
在当代中国,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性质是()
在我党的历史上,党的建设工作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
下列广义积分收敛的是
关于ARM嵌入式处理器的工作状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Eversincehumanshaveinhabitedtheearth,theyhavemadeuseofvariousformsofcommunication.Generally,thisexpressionof
Pronouncingalanguageisaskill.Everynormalpersonisexpertintheskillofpronouncinghisownlanguage,butfewpeoplea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