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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与他人合作开办了一个固体饮料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用淀粉、白糖等生产所谓的“麦乳精”、“强身大补精”,销售中使用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后被工商管理部门查获。请问,如何认定其行为?( )
某甲与他人合作开办了一个固体饮料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用淀粉、白糖等生产所谓的“麦乳精”、“强身大补精”,销售中使用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后被工商管理部门查获。请问,如何认定其行为?( )
admin
2009-03-19
21
问题
某甲与他人合作开办了一个固体饮料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也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用淀粉、白糖等生产所谓的“麦乳精”、“强身大补精”,销售中使用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后被工商管理部门查获。请问,如何认定其行为?( )
选项
A、甲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不是经营者,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B、甲从事的是经营行为,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C、甲假冒注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
D、甲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答案
2,4,8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色括报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本题中该厂没有办理注册手续,但已经从事生产,应属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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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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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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