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张某为了结婚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委托“温馨家园”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双方约定采用张某提供的设计图案进行装修,并签订书面合同。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不久之后,张某的妻子李某不喜欢此设计,要求按自己的风格进行装修,张某不敢违背其意,遂单方面要求装修公司按

admin2014-11-25  31

问题 案情:
    张某为了结婚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委托“温馨家园”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双方约定采用张某提供的设计图案进行装修,并签订书面合同。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不久之后,张某的妻子李某不喜欢此设计,要求按自己的风格进行装修,张某不敢违背其意,遂单方面要求装修公司按照李某的要求进行装修,装修公司表示反对。
    张某在“阳光之家”家具厂订购了一套家具,约定张某于5月1日上门取货。因张某陪妻子李某看电影,忘记在5月1日取货,家具厂也没有送货。当天夜晚,因家具厂工作人员在仓库内乱扔烟头,导致仓库失火,库存家具全部被烧毁,其中包括张某订购的家具。结婚后不久,李某在妇产医院剖腹生子,取名小宝。人贩子王某趁值班护士睡觉之际将小宝偷走,后被警方抓获,但孩子并没有找到。
    张某和李某经常为孩子的事情而争吵,由于张某性格暴躁,在一次争吵中出手殴打李某,将其鼻梁骨打断,为此花去1500元医药费。李某起诉张某赔偿医药费1500元,精神损失2000元,但念及多年的夫妻感情,未提出离婚请求。
    此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协议离婚,并且约定:“张某向陈某借的5万元由张某归还,房屋也归张某所有。”后经查,张某向陈某所借之款项全部用于房屋的装修。离婚后,张某将该房屋出租给周某,周某人住时正值酷暑季节,周某经过张某的同意,买了一部新空调安装在卧室。
张某与“阳光之家”家具厂之间买卖合同的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

选项

答案应该由家具厂承担。因为张某和家具厂的买卖合同属于种类物买卖,尚未特定化,故风险尚未发生转移。 《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的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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