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时,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丙可以取得的权利为( )。

admin2011-04-24  43

问题 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时,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丙可以取得的权利为(  )。

选项 A、可以请求甲偿还12万元
B、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
C、可以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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