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院一审程序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虽然不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 )

admin2009-04-23  33

问题 被告人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院一审程序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虽然不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被告人刘某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7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B、被告人刘某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被告人刘某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被告人刘某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2,4,8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68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l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题中选项A应当是3日,不是7日,是错误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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