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天一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在村头小渠边发现了一具女尸,有人怀疑是刚出狱不久的村民张某所为,因为这几天张某神色慌张,魂不守舍。公安机关很快获得了这一线索,认为张某的嫌疑很大,在本案中,如果公安机关想对张某实施逮捕,至少还应当具备:
某天一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在村头小渠边发现了一具女尸,有人怀疑是刚出狱不久的村民张某所为,因为这几天张某神色慌张,魂不守舍。公安机关很快获得了这一线索,认为张某的嫌疑很大,在本案中,如果公安机关想对张某实施逮捕,至少还应当具备:
admin
2009-03-15
25
问题
某天一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在村头小渠边发现了一具女尸,有人怀疑是刚出狱不久的村民张某所为,因为这几天张某神色慌张,魂不守舍。公安机关很快获得了这一线索,认为张某的嫌疑很大,在本案中,如果公安机关想对张某实施逮捕,至少还应当具备:
选项
A、有证据证明这是一起犯罪案件而不是意外事件或者自杀行为
B、有证据证明这起犯罪案件是张某实施的而不仅仅是猜测
C、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比如案发前张某和该女在—起,已经查证属实
D、张某实施该杀人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答案
1,2,4
解析
根据《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需要指出的是,在把握第三个要件时,应当注意有证据证明与证据充分是有区别的,前者的证明程度显然低于后者。但:“有证据证明”中的证据也必须是查证属实的,并已达到相当的证明程度,或者至少能够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4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6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甲县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夏麦(男)与黎芳(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分居。黎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区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夏、黎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2个月后,黎芳想起她的一件祖传玉器被夏麦占有,该玉器系黎芳结婚后其父所赠,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关于证券交易所,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国家的商事立法受法国商法影响的是()。
某外国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其要求享有一项外国优先权,则应当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1990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随机试题
不管他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他。(nomatter)
以下高血压用药正确的是
“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体现了阴阳之间的()
工程量清单不能表现的内容有()。
工程变更发生后,工程师应在( ),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甲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于2×18年12月底购入一台设备,该台设备原值21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2×20年年末,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在对该台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后,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72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学生学的基本过程,具有若干环节,其中心环节是()。
【新潮社】北京大学2001年国近现代史真题;吉林大学2017年历史学基础真题
在一个正态分布当中,5%的极端值落在哪个Z分数以外?()
设向量β可由向量组α1,α2,...,αm线性表示,但不能由向量组(I):α1,α2,...,αm-1线性表示,记向量组(Ⅱ):α1,α2,...,αm-1,β,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