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钱罪对象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1  26

问题 关于洗钱罪对象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B、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C、侵犯财产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D、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即洗钱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上游犯罪”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7种。故A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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